第一条为缓解职工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(配偶、子女)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的生活困难,依据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〈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总工发〔2020〕13号)及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重大疾病是指国家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,以及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过高严重影响职工家庭基本生活的疾病。第三条重大疾病帮扶坚持有效衔接、量力而行、公开公正、及时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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